台灣聯合大學系統跨校校務整合規劃工作坊補助要點
一、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以下簡稱台灣聯大)的整體目標為整合資源,發揮互補性及提升教育品質。為鼓勵四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共同規劃台灣聯大跨校校務整合,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補助舉辦之跨校校務整合規劃工作坊,需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一) 跨校校務整合計畫主持人應為台灣聯大四校專任教師或專任研究人員。
(二) 需為三校(含)以上團隊共同參與,參與人數至少十人(含)以上。
(三) 跨校校務整合項目包括教學、研究和行政等校務。
三、補助原則:
(一) 每位計畫主持人申請計畫以一件為限。
(二) 每件計畫補助新臺幣貳拾萬元為上限,僅限編列場地費、食宿費及工作坊活動相關行政事務費等,不得用於購置設備及非關工作坊之支出,且經費編列需符合計畫主持人所屬學校之經費核銷規定。
四、申請作業程序:
(一) 應於工作坊舉辦前一個月向台灣聯大行政總部提出計畫書。
(二) 計畫書內容需包括:
1. 跨校校務整合計畫名稱及計畫主持人。
2. 跨校校務整合規劃內容簡述。
3. 預期成效。
4. 參與者名單及所屬單位。
5. 經費使用規劃。
6. 其他有助審查之事項。
五、跨校校務整合計畫由台灣聯大系統行政會議審議。經核定補助者,應於工作坊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含電子檔)至台灣聯大行政總部。
成果報告內容需包括:
1. 跨校校務整合計畫名稱及計畫主持人。
2. 實際參與者名單及所屬單位。
3. 跨校校務整合推動方案。
4. 經費使用表。
5. 活動紀錄:活動過程、照片等。
六、本要點經台灣聯大系統行政會議初審,四校校長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5年5月18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系統行政會議通過
105年5月26日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四校校長會議書面審查通過